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部分教师应邀出席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专题研讨会
作者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 时间:2015-12-10 点击数:
2015年12月5日,“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”专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。本次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办,来自西北政法大学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、西安财经学院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、省法学会、省律师协会等有关协同单位的专家学者,以及省委农工委、省农业厅、省建设厅、西咸新区土地储备中心、省农经站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、环境保护局的领导、专家,以及旬邑县土桥乡政府干事等六十余人参加了会议。永利集团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白呈明院长,崔艺红、史卫民副院长,王波、王宏选博士应邀参加了会议。
在早上的大会主旨发言阶段,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厅级巡视员董顺利发表了题为《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建立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机制》的演讲;西北政法大学纪委书记罗新远教授发表了题为《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与城镇化建设》的演讲;西北政法大学经济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院长、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强力教授发表了题为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法律对策》的演讲;西安财经学院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院长白呈明教授发表了题为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》的演讲。白呈明教授认为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,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,必然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集体收益分配权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益。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仍然存在农民财产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,农民财产权益保护法规不健全,相关政策叠加使用利益边界模糊,农民财产权利救济不力等问题,并从完善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政策法规,加快农村产权综合改革步伐,强化监督机制,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提出了建议。
在下午的“城镇化进程中的民商经济法社会法问题”研讨会中,史卫民副教授做了《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》的主题发言,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农民的土地权益应坚持平等保护原则、法律与政策相结合原则、村民自治与国家管制相结合原则;王波副教授做了《城镇化背景下农村资金互助社法律问题研究》的主题发言,对目前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,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完善的对策建议,认为城镇化背景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定位为社会企业,并应以社会企业制度对其进行重新塑造。这些发言都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热议。
最后,由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韩松教授对会议做了总结,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、副校长郭捷教授做了讲话,并对今后中心的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。